12月22日,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消息,已起草《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表示,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诱导性奖励。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征求意见稿》对版号审批也有了制度性的规范。
第十四条强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借、出租、买卖、套用《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游戏批准文号、出版物号。
第十三条要求,已批准出版的网络游戏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或者变更游戏名称、游戏出版单位或主要运营机构的,网络游戏出版单位应当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此外,对“网络游戏币发放和交易服务”也作出新规,包括游戏币发放规范、游戏币交易规范、游戏币发放及交易企业规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发放及交易规范等方面。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征求意见稿》在第四章进行了全面介绍,除明确相关方责任外,对时段时长和消费要求、防沉迷制度、未成年人身份核验、适龄提示等作出明确要求:
比如“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售、游戏币及虚拟道具交易服务,以及陪练、代玩等第三方服务”。“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随机抽取服务”“网络游戏直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打赏情况”“提供面向用户的防沉迷举报受理服务,并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应当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等。
《征求意见稿》还对抽取服务进行了针对性限制,其第27条提出: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在提供随机抽取服务时,应对抽取次数、概率作出合理设置,不得诱导网络游戏用户过度消费。同时应为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使用网络游戏币直接购买等其他获得相同性能虚拟道具和增值服务的方式。
多家公司回应新规影响
网易游戏表示:
本次意见稿是补缺,不会对网易业务造成本质影响!
过去的几年间,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游戏行业一直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在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们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主要是弥补2019年以后相关管理办法缺失问题,不会对网易业务造成本质影响。
网易游戏还称,始终贯彻落实未成年人防沉迷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对于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会参与意见反馈。相信新规的出台,将会更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利于游戏企业不断进步,进而推动整个游戏行业持续高质量、健康有序发展。
腾讯游戏表示:
自从2021年未保新规发布以来,腾讯一直严格贯彻落实管理要求,目前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长和消费数据都处于历史最低水平。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游戏合理的商业模式,运营节奏等关键要素并无本质改变。监管部门本次发布的新版管理办法明确了对行业的支持态度,特别在鼓励精品原创游戏方面给出了指导性意见。腾讯游戏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文化引领的精品战略,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践行中国游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